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商标争议

信盟达建材公司诉某建设公司、某建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02
信盟达建材公司诉某建设公司、某建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案情】2004年5月25日,专利权人邱某就“一种轻质胎膜构件”申请了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0410037061.1”,授权公告日2008年2月6日。之后该项专利权人变更为湖南某专利战略···

信盟达建材公司诉某建设公司、某建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情】2004年5月25日,专利权人邱某就“一种轻质胎膜构件”申请了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0410037061.1”,授权公告日2008年2月6日。之后该项专利权人变更为湖南某专利战略策划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烟台信盟达建材有限公司获得在烟台市等地独占实施上述专利的权利。同年8月,烟台信盟达建材有限公司发现烟台某建设公司在其承揽的建设工程中使用了烟台某建材公司生产的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请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共同赔偿因专利侵权给烟台信盟达建材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30万元人民币。

【审判】烟台中院经审理认为,烟台某建设公司在项目工程材料招标过程中,审查了烟台某建材公司向其提供的招标文件,形式上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并且也提供了其项目工程施工使用的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烟台某建材公司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判令烟台某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ZL200410037061.1号“一种轻质胎模构件”发明专利权的行为,赔偿烟台信盟达建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评析】本案涉及一种建筑施工行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发明专利建筑材料,由于制作工艺简便、成本低廉,极易被大量复制、仿冒。法院裁量的意义在于制止侵权,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鼓励创新发明。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本文来自网络,本站不对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果侵犯了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删除。


上一篇:某工贸公司诉某金属制品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下一篇:“甲带式给料机”商业秘密侵权案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