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技术转让,还是技术开发?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02是技术转让,还是技术开发?原告正方制药公司与被告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委托)合同》,约定正方制药公司委托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研究开发头孢克肟片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该项目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是技术转让,还是技术开发?
原告正方制药公司与被告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委托)合同》,约定正方制药公司委托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研究开发头孢克肟片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该项目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正方制药公司主张是由于被告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违约才导致项目未被批准,故向被告发出通知要求解除合同,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约定返还正方公司已经支付的费用及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审判】烟台中院经审理认为,在正方制药公司与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委托)合同时,涉案药品技术尚未进行研究开发,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虽然名称为技术转让(委托)合同,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应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因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技术或提交的资料原因,导致正方制药公司无法取得临床批件或被退审,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退还正方制药公司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本案中济南某医药研发公司对于技术和资料负有最终责任,因此法院支持了正方制药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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