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入网服务指南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8-17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入网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安徽省“十一五”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7号);
2、《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二、承办机构
市科技局 科技情报所
三、服务对象
在蚌埠市境内、以财政性资金购置、原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1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精度较高,国内较少,具有较强专业性或特殊功能的)、可用于分析测试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性能指标先进、数据正确可靠;鼓励民营或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入协作共享平台网络,并上报资源信息。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具有特殊用途的仪器设备,可不受购置价格的限制。
四、服务条件
1.在蚌埠市境内、以财政性资金购置、原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1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精度较高,国内较少,具有较强专业性或特殊功能的)、可用于分析测试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性能指标先进、数据正确可靠;鼓励民营或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入协作共享平台网络,并上报资源信息。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具有特殊用途的仪器设备,可不受购置价格的限制。
2.仪器设备机组人员中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同意仪器设备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五、服务流程
登录蚌埠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址www.ahbbky.cn),点击仪器入网申请,选择我要申请,按照网页提示进行申报。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蚌埠市科技情报所 情报二室
办公电话:0552-2065809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85号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入网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安徽省“十一五”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7号);
2、《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二、承办机构
市科技局 科技情报所
三、服务对象
在蚌埠市境内、以财政性资金购置、原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1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精度较高,国内较少,具有较强专业性或特殊功能的)、可用于分析测试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性能指标先进、数据正确可靠;鼓励民营或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入协作共享平台网络,并上报资源信息。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具有特殊用途的仪器设备,可不受购置价格的限制。
四、服务条件
1.在蚌埠市境内、以财政性资金购置、原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1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精度较高,国内较少,具有较强专业性或特殊功能的)、可用于分析测试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性能指标先进、数据正确可靠;鼓励民营或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bb.ah02.cn加入协作共享平台网络,并上报资源信息。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具有特殊用途的仪器设备,可不受购置价格的限制。
2.仪器设备机组人员中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同意仪器设备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五、服务流程
登录蚌埠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址www.ahbbky.cn),点击仪器入网申请,选择我要申请,按照网页提示进行申报。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蚌埠市科技情报所 情报二室
办公电话:0552-2065809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