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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西电捷通”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02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西电捷通”商标注册案例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1 24146501 9 2017年05月16日 西电捷通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因第24146501号“西电捷通”商···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西电捷通”商标注册案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

1 24146501 9 2017年05月16日 西电捷通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146501号“西电捷通”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291059号“西电牌X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009079号“西电”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推广,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申请商标的使用宣传等材料作为主要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无线电设备、集成电路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有无线电通讯设备、半导体器件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西电捷通”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二“西电”,与引证商标一显著识别文字部分“西电牌”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申请商标与两件引证商标已构成近似标识,若共存于上述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申请商标与两件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能够与两件引证商标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商品/服务 计算机硬件; 数据处理设备; 计算机; 集成电路卡; 笔记本电脑; 便携式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微处理机; 计算机外围设备;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 平板电脑; 中央处理器(CPU); 商品电子标签; 安全令牌(加密装置); 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 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 智能戒指(数据处理); 交互式触屏终端; 查看详细信息

类似群   0901;

申请/注册号 24146501 申请日期 2017年05月16日 国际分类 9

申请人名称(中文)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8号西安软件园秦风阁A201

初审公告期号 1638 注册公告期号 1650 是否共有商标 否

初审公告日期 2019年03月06日 注册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07日 商标类型 一般

专用权期限 2019年06月07日 至 2029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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